那是一个炎热的午后。
对青悟来说是难得的休息日,他刚结婚不久,妻子已经怀孕,只是还不到三个月,孕吐得厉害。大哥忙于家族事务,大嫂埋头在实验室做研究。
就这样,他左手牵着10岁的大侄儿,右手牵着5岁的小侄儿,周末带娃的重任落到了他身上。
青暮虽然只有十岁,却少年老成,一副不耐烦的样子,毕竟他只想去图书馆看书,但这个二叔偏要带他们去吃麦当劳,当他还是小屁孩吗?
不过他不耐烦也没办法,他弟弟青萧才五岁,确实是个小屁孩,一听到去吃麦当劳眼睛都放光了,为了弟弟,他忍了。
青悟一手一个牵到了市中心的麦当劳门口,眼角余光看到了角落花台边一个穿着脏衣服的小女孩。
他没多想就牵着两个大宝贝进了店,走到柜台前要点单时,心里不知为什么抽了一下。
鬼使神差地回头看了看门外,正好女孩也回头看了看他。
他妻子肚子里的是个女孩,这个他一早就知道了。
看着门口那个女孩,衣服和脸都黑黑的,唯独那双眼睛,亮晶晶的。
他却不知道,这双亮晶晶的眼睛其实什么都看不见。
妻子为还在肚子里的女儿买了很多好看的小裙子、小发卡,那些东西突然和门口那个脏兮兮的小女孩重叠了。
他也不知道是因为要做父亲了,还是因为诅咒之血的苏醒唤醒了他。
他让青暮看好弟弟,先想想要吃什么,就走出去了,他蹲在女孩面前,笑得很温和。
“小姑娘,你叫什么名字?”
“我没有名字,他们都叫我小瞎子。”
命运的齿轮在这一刻开始转动了,没人想到,从这一刻起,辉煌的时代,唾手可得的胜利,开始急转下降。
“二叔把那个小盲女带回家了,因为是在麦当劳门口遇见的,他叫她小麦。”青萧想起了那个女孩的脸。
一开始她全身脏兮兮的,头发也是乱糟糟的,哥哥一脸嫌弃,根本不想和她走在一起。
青萧那时候还很小,对她只有好奇,等她被梳洗干净换了衣服出来时,他只觉得她的眼睛更亮了,可是很奇怪啊,她明明什么都看不见。
小麦进入青家,被确认是诅咒之血,二叔,自然就是她的“护”。
“好神奇啊,这种双方相互的觉醒真的是没有预兆没有道理的呢。”齐薇薇感慨。
“是啊,就像磁铁的两极,出现了,必然会吸引。”
“但是没想到你二叔遇到的却是个小姑娘。”
“这么多年我们对诅咒之血的研究发现,除了必须是女性以外,其他毫无规律可掌握。”
小麦虽然身世坎坷,但内心纯净得像水晶一样,青悟从没见过这样懂事的女孩子,加上自己女儿快出生,怜惜、同情、感动……各种情感共情下来,他对小麦就像自己的亲生女儿一样。
他和妻子也说好了,小麦以后就是他们的大女儿,等肚子里的妹妹出生,小麦就是她的姐姐,他们夫妻俩要好好把两个孩子养育成人。
“小麦……是怎么死的?”齐薇薇知道,如果不是上一任诅咒之血死亡,是不会出现下一任的,既然她觉醒出现了,意味着那个小女孩已经死了。
“她的身体太脆弱了,本就先天不足,加上长期流浪,医生检查过,都惊讶于她还能这样活蹦乱跳的长到现在。这个脆弱的平衡,很容易就能打破,就算一个小感冒,都能要她的命。”
由于小麦的身体原因,加上诅咒之血的特殊,青家,特别是青悟,几乎时时刻刻都守护陪伴着她。
但毕竟是孩子,天性爱玩和充满好奇,小麦在青家待了半年,实在是待不住了,开始求着青悟带她出去走走。
青悟拗不过她,内心也觉得不可能关孩子一辈子,加上对自己有信心,就开口带她出去。
其实他们也从不走远,就是围着整个银牙湖转转,每周一次,一会去西边看水鸟迁徙,一会去东边看车水马龙的高架桥,偶尔会划一艘小船,在湖心随波荡漾。
“不像簪枭狡兔三窟,银牙湖是我们青家的据点,这个是从古至今未变的,所以其实这里是最安全的地方,谁都想不到,簪枭竟然敢在这里动手。”青萧回忆起那天,他在二叔的院子里,想找二叔带他和小麦一起出去玩,谁知去晚了一步,二叔一早就小麦去湖心划船了,他只好一个人在二叔的院子里喂鱼。
快到中午时,院子门被用力踢开,吓得他手里的鱼食全都洒进了小池塘里。
他永远忘不了自己转头看见,二叔浑身是血,抱着小麦,小麦闭着眼睛,手脚都垂着,就像没有人牵线的木偶娃娃一样。
然后就是人群在院子里进进出出,妈妈也来了,神情严肃,看到他还在院子里,没说什么,就让哥哥带他出去,他不肯,哥哥只好一直在院子里陪着他。
直到天都黑透了,院子里进进出出的人也少了,二叔从屋子里出来,脸上和手上缠满了绷带,但衣服上还是血迹斑斑。
二叔看见站在院子里的兄弟俩,没有说话,自顾坐在了屋前的台阶上,把头埋在手臂里。
“哥哥,二叔是在哭吗?”五岁的小青萧对此似懂非懂。
青暮没有说话,轻轻点了下头:“你去陪陪二叔,我给你们拿点吃的来。”
青萧懂事地坐到二叔身边,他回头看看紧闭的房门:“二叔,小麦……会死吗?”
这句话让青悟像雷击一样颤抖了一下,他抬起头茫然地说:“我不知道……”
过了很久以后青萧才从众人口中得知那天发生了什么,青悟被称之为青家这一代的最强战斗力绝不是戏言,簪枭为了一击必杀他和诅咒之血,直接派出了三个碎刃,向青悟和小麦发出了致命袭击。
三个碎刃同时攻击,就在一瞬间,他们的时间很有限,因为这里是青家大本营,他们一旦现身,很快就会触发警报被包围,所以他们来了就没想过要活着回去,可想而知三人合力发出的致命一击有多凶残。
但是青悟躲开了,虽然也付出了不小代价。
他带着小麦在千钧一发之际躲开了三人的合力攻击,然后反杀了一个碎刃,重伤了一个,准备和最后一个拼命时援兵赶到,最后一个碎刃决绝地杀了重伤的同伴后自爆而亡。
青悟浑身都是伤痕,但都是皮外伤,看起来血淋淋,实际并不严重。
但小麦不一样,在那样的攻击下,青悟只有双手能保护她,虽然没有一点皮外伤,却被震碎了双手和双腿。
“从那以后,小麦只能静静地躺在床上,二叔把她的床搬到了窗边,他说虽然小麦看不到,但是她能感受到阳光的温暖,还有微风里的花香。”青萧脑海里又一次浮现出小女孩苍白虚弱的脸,一双大眼睛还是黑得发亮,可是全身上下,仅剩这双眼睛还有一丝生气。
“所以……小麦最后是因为那次袭击后慢慢的伤重不治吗?”
青萧沉默良久,他不知道该怎么开口。
那段时间,青悟整日就陪伴在小麦身边,哪里也不去,连快生产的妻子也不顾。
青恒作为兄长和族长,深知自己的弟弟是陷入自责和内疚中,不愿再离开那个小女孩半步。
但是他更害怕的是青悟作为一个强者的心被击垮。
所以他做了一个决定。
“去人留血?”齐薇薇再次听见了这个可怕的词。
“是的,我父亲,他站在族长的角度,一个本就脆弱得在濒死边缘的诅咒之血小女孩,和日渐消沉不愿离开的青家最强战士,他根本不用做选择。”
“二叔他同意?”
“怎么可能,”青萧摇摇头:“这个世界上,有时候比恨更可怕的是爱。人们总是会以爱之名,去伤害自己关心的人。我父亲做了此生最错误的决定。”
青恒以簪枭为借口,终于将青悟引出去。
当青悟意识到一切只是哥哥的调虎离山时,他发疯一样赶回来,可惜已经来不及了,那双眼睛再也没有了光芒。
“二叔当时差点杀了父亲,他像疯了一样,我们所有人都拉不住他,直到……他失手推倒了二婶……”青萧没再说下去,而是转头看着齐薇薇,突然问了一个突兀的问题:“你知道青梅为什么叫这个名字吗?”
齐薇薇摇头。
那一晚,青悟失去了小麦,又失去了妻子,他看着怀里刚出生的女儿,再看了看院里的梅花,他说:“这是我一生中最后悔的时刻,亦如梅花落满南山。”
“梅花……落了,”齐薇薇思考着这一句:“‘梅’落了,那不就是‘悔’吗?”
她还记得第一次听见青梅的名字时,还感慨他们这个姓,随便起什么名字都好听,特别是青梅,一听就是一个有傲气又亭亭玉立的飒爽姑娘,没想到,现实完全不是她想的这样,这个名字,竟然这么哀伤。